招生概况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浙江省首家中科院直属科研机构,是着眼于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下设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及生物医学工程四大研究领域。
宁波材料所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主线,聚焦磁性功能材料与器件、涉海极端环境使役材料、高性能纤维与结构-功能复合材料三大主攻方向,开展前瞻性、定向性科技攻关,为空天装备、海洋工程、能源动力和光电信息等领域提供关键材料支撑,引领国际相关领域技术发展。同时全所布局了磁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高性能纤维与复合材料、绿色化学与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与系统技术、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医学材料与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八大研究方向。
2023年我所计划在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与化工等8个专业招收博士生55名(含统考博士、硕博连读、直博生)。博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度国科大下达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宁波材料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7.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我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 国科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完成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的填报录取,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五)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照本简章规定进行网报。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七)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八)我所不接收外单位报考定向生(少干计划除外)。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我所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04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面向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宁波材料所具体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以国科大招生信息网中公布的为准,普通招考类别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与普通考生不同,请仔细阅读报考公告后按要求进行选择填报。
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国科大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因报名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请务必核对各项信息正确,并确认打印表格的完整);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印章,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2封推荐信中其中1名一般应为申请者的硕士导师;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须盖章),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课程成绩单(须盖章)、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5)能证明申请者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学术论文、专利仅需提供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排名不计)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
(6)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填写《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点击下载,由报考导师提交至研究生处)。每位导师可接收报名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其当年度剩余博士招生指标数加1名(如剩余指标数1名,则最多可接收2名学生报考);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证书,近三年内TOFEL、雅思、GRE成绩证明等);
(8)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9)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需符合申请条件且已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宁波材料所申请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05日前向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另行通知。
纸质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快递-选择顺丰快递、挂号信等方式均可,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319号中科院宁波材料学院
收件人:李艳红
联系电话: 0574-87911122
4. 报名费
报名及提交材料环节无需缴纳费用。通过材料审核、学术审核并最终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50元/人。
四、招考形式及时间
1、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
形式审核:由招生工作小组指定研究生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学术审核:由招生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即通过资格审核,研究生处将发送复试考核通知(复试时间大概安排在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3个环节。
外语水平考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1)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或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近三年内,参加新托福(TOEFL)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或参加雅思(IELTS)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或参加新GRE成绩260分及以上;
(3)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未满足上述条件者,需参加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的英语测试(由我所命题,难度与六级试题相当,重点考察考生阅读、写作能力)。英语测试采用闭卷百分制,测试分数线设定为60分,通过英语测试者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一。考生需参加报考学科的基础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基础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采用闭卷百分制,其权重为20%。
专业能力测试二。考生需向研究生处提交一份完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对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课题或方向,进行详细的阐述。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研究计划予以评估打分,其权重为10%。
综合能力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按材料、化学、机械等学科组成立综合面试专家组,组织开展综合能力面试答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权重为70%。
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面试考核过程由考核秘书进行详细记录,同时接受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考生综合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30%+综合能力面试70%。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考:不参与“申请-考核”制,须按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方式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初试时间:业务课一:2023年4月7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二:2023年4月7日下午02:00-05:00
外国语:2023年4月8日 上午8:30-11:30
复试时间与普通招考时间一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硕博连读招考:硕博连读转博考核安排另行通知,确认转博录取名单。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我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普通类别的招生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申请-考核”制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申请-考核”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原则上当年度已招录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满1名的博导当年不再考虑安排统考博士生的招录名额,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与报考导师沟通确认;导师介绍详见:http://graduate.nimte.ac.cn/direction.html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我所目前已建立相对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研究生在读期间享有丰厚的奖助学金(不含学业奖,硕士研究生3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45000元/年)。科研综合能力突出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企业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
1.统考博士:材料与化工专业博士生基本学制是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其他专业博士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宁波材料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319号
邮 编:315201
职能部门:研究生处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87911122
传 真:0574-87910728
E - mail:liyanhong@nimte.ac.cn
欢迎有志于我国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及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研究的青年学者来所学习深造,施展才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