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所属各科研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省辖市市直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中国科学院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3所国内高校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截至报名开始前,最新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的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选调范围高校名单见附件1。
西安交大在定向选调高校范围中。
二、选调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400名(其中,河南大学30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0年底。研究生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其他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能超过2门次;
5.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19年10月启动,2020年3月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9年11月1日10:00登陆报名网站(www.haed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接受报名资格初审。除河南大学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18:00外,其他高校报名截止时间均为11月15日18:00。报考人员参照《河南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2),每人可报考2个志愿。
(二)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打印出来(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交至研究生部、所党组织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研究生部汇总后,统一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24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结果。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审核合格的,于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8: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于2019年12月7日进行,笔试1张试卷,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行政能力测试、材料写作等,满分100分,本次考试共设北京、郑州2个考点,考生报名时需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于12月28日在郑州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省辖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录名额。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19年12月24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面试第二天,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
2020年1月上中旬,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组织考察,主要了解掌握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以及奖惩等情况。政治上有瑕疵、不达标的,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一律不录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统筹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于2020年3月底前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2020年5月底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7月底前统一印发录用通知,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8月底前到岗工作。
(六)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专业特长,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并将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
(一)基层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对口的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第1年为试用期),第1年到村任职(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第2年在乡镇(街道)机关锻炼;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不超过3个月。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也可留在乡镇(街道)工作。
(二)任职定级。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并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后续管理。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四)服务年限。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基层锻炼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0371—65905805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71—61179352
技术咨询电话:0371—56713158
研究生部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