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国庆休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5-09-27

院属各科研部门:

      根据全所国庆假放假规定,特将研究生国庆假休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日期

      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8日签到)。

      二、离所请假

      凡在休假期间离开宁波的研究生,须在9月30日前向导师和所在部门辅导员请假备案。请各部门、导师充分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督促研究生安全自查,确保假期平安和谐。

      三、节后签到

      全体在所研究生(含合培生、课题生、留学生)务于2015年10月8日(周四)上午9:00-10:30在行北111会议室办理签到手续,届时请全体在所研究生(含合培生、课题生、留学生)准时参加。

      签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部   门

签到时间

1

表面事业部、磁材事业部

09:00—09:20

2

高分子事业部、稀土磁性功能材料实验室

09:20—09:40

3

新能源所

09:40—10:00

4

先进制造所、动力锂电池实验室

10:00—10:20

5

特纤事业部、纳米事业部

10:20—10:40

      四、温馨提示

      1、仔细检查寝室、实验室的用水用电,锁好寝室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

      2、不要前往危险场所或参加冒险性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3、注意个人人身及财务安全,防抢防盗,注意交通安全等;

      4、在任何情况下避免与他人发生口角与争斗,以避免冲突,确保个人安全;

      5、所有在学研究生节后没有特殊情况,务必准时返所签到;如因出差等事宜不能签到者,请事先请假告知所在部门辅导员和导师,将请假条交至研究生部。未经准假,不得无故缺席。未按时签到且未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者,将进行通报。

      五:联系人

      计划内研究生、留学生—戴高乐(15825577018)

      合培生、课题生--陈益林(13757412051)

      附件:在所研究生请假表

 

研究生部

201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