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宁波材料所2015年联合培养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日期:2015-04-13

    经考核,拟录取李汉超、施迪未、张顺龙3位同学为上海科技大学/宁波材料所2015年联合培养硕士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4月22日前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911122、86685287

    E-mail:yangfang@nimte.ac.cn、daigaole@nimte.ac.cn

 

                               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