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所安全稳定工作,规范研究生宿舍用电及消防安全管理,研究生处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12 月 31 日分别对慈溪园区、前湾园区及镇海园区的研究生宿舍,开展卫生安全全面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宿舍卫生状况、安全用电及违规电器使用情况,并结合物业宿舍安全巡查信息。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提醒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一、检查结果
检查镇海园区材料学院630间宿舍,其中结果为优秀38间,良好275间,合格288间,不合格24间,违规违纪5间。
检查镇海区留学生宿舍9间,其中结果优秀5间,良好2间,合格2间。
慈溪园区检查宿舍76间,优秀8间,良好25间,合格40间,不合格3间。
检查前湾园区180间宿舍,其中结果为优秀9间,良好50间,合格109间,不合格4间,违规违纪8间。
二、情况通报
1、以下13间宿舍有违纪行为:
宿舍内有违规电器:
镇海园区:北907沙元彤(电煮锅)、南946曾琳(电煮锅)、杨一帆(电煮锅)、南525王文杰(电煮锅)、南527廖文政(电煮锅)、东308黄作为(电暖器)、胡磊(电暖器)
前湾园区:N521张永成(电煮锅)、M905李玉(电煮锅)、M913刘可喜(电煮锅)、M907张欣(电热毯)、N210王瀚毓(电热毯)、N218宁方正(电热毯)、N506陈百慧(电热毯)、N624张文慧(电热毯)
以上行为违反了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对园区安全稳定造成影响。根据《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科材字〔2021〕57号)、《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发放细则》(科材字〔2020〕7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决定对以上同学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对以上研究生予以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课题生扣除同等金额),同时取消2025-2026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2、以下31间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
材料学院宿舍:南309、北235、南313、南321、南323、南324、南328、南332、南336、中404、北343、南743、北340、西214、中411、北322、南721、南238、北810、中310、中305、东212、东207、东304。
慈溪园区宿舍:117、214、222。
前湾园区宿舍:N320、N610、N401、N502。
对以上31间宿舍予以批评教育,须提交书面检讨(导师签字),限1月9日前整改完毕,研究生处将进行复查。
希望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自觉遵守研究生公寓的相关管理规定,共同保障园区安全稳定。
三、特别提醒:
1、 学生宿舍是公共宿舍,每位入住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宿舍卫生及安全,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研究所的安全卫生检查。
2、 对于存在的问题,请对照卫生检查标准及时整改。
3、 不使用“三无”电器,发现电器过烫或出现变形漏液立即停止使用,不过载使用插座,排插不要互连。
4、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设备:小太阳、电热毯、“热得快”等各类取暖器、电煮锅、烘干机、电火锅、微波炉、电饭煲等。寝室内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其他电器(电脑、吹风机、烧水壶除外)。严禁将电器靠近枕头、被褥、衣物、蚊帐、纸张等易燃物。严禁将电动车或电池存放在宿舍楼内,不要使用改装过的电动车。
5、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包括蚊香、香薰、蜡烛等,不在宿舍存放易燃物品,宿舍内尽量避免堆叠过多纸箱,可适当购置收纳箱。
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洗衣机、冰箱,严禁在茶水间内私接电煮锅、电磁炉等炊具,一经发现,物业将代为收缴。
7、 公共冰箱内存放食物请贴上“姓名+保质期/存放期限”标签,长保质期的食品不宜久放于冰箱内,不允许存放生鸡蛋、生的肉类、速冻生食,物业将定期对冰箱进行清理消毒。
8、 严禁使用功率转换器以及私拉电线。
9、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堵塞烟雾报警器。
10、 严禁随意更换或损坏宿舍家具。
11、 严禁在宿舍私养宠物。
12、 严禁私自带所外人员进入宿舍,不得出租出借床位。
13、 严禁进入异性楼层或异性宿舍。
14、 避免在休息时间使用公用电器(如吹风机、洗衣机等)、运动器材等,以免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其他人正常休息。
15、为避免安全隐患,吹风机和充电宝均需在有人监管的情况下插电使用或充电。
研究生处后续将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及抽查,希望同学们遵守宿舍规范,注意宿舍卫生,保障宿舍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研究生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