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春季毕业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11

所属各科研部门:

根据往年合培高校学位申请时间流程,现将2026届春季毕业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若合培高校学位办有后续通知要求,则依据合培高校学位办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一、预答辩时间

10月13日-10月31日

二、预答辩工作要求

请各位研究生辅导员于预答辩开始前3天确定本部门所有毕业生的预答辩地点及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日程(附件3)发送至研究生处高青青邮箱:gaoqq@nimte.ac.cn。

各答辩委员会请自行于预答辩前至少3日打印预答辩安排并在各楼宇显著位置张榜公示。

各答辩委员会秘书须于预答辩前至少3日携带预答辩表决票至研究生处审核盖章,未盖章的表决票投票无效,且需要重新组织答辩。

各科研部门须严格遵守预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预答辩会。

预答辩不发放所内专家劳务费。

1.预答辩前学生须准备材料

(1)纸质版学位论文(不限制封皮及胶装要求)

(2)预答辩PPT

(3)学位申请书-预答辩(附件1)

(4)预答辩表决票(附件2)

2.预答辩预答辩秘书须准备材料

(1)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书(附件1)(学生本人填写后交至预答辩秘书)

(2)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附件2)(由学生本人填写信息后交由预答辩秘书汇总打印,并于预答辩前3天到研究生处盖章,表决票盖章后方可有效)。

(3)2026届春季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日程(附件3)(请答辩秘书预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预答辩安排发至研究生处高青青邮箱:gaoqq@nimte.ac.cn)。

3. 预答辩委员会

硕士生预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及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预答辩委员会组成需要包含相关学科2个及以上不同课题组),若预答辩人导师作为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4人组成。各答辩单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预答辩委员会是否聘请所外专家。硕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 结果处理

预答辩不通过者需按照预答辩评定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6个月内不得申请答辩。

5. 需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书-预答辩(附件1)

(2)预答辩表决票(附件2)

(3)2026届春季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日程(附件3)

请各团队预答辩秘书11月1日前将附件3发送至高青青邮箱(gaoqq@nimte.ac.cn)。附件1、附件2纸质版发放给学生,由学生送至阅微楼511(研究生处)高青青处,

三、宁波大学合培生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为便于各答辩单元及相关学生提前知晓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节奏,现将各环节初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若宁波大学学位办有后续通知要求,则依据宁波大学最新规定补充执行):

一、研究生完善系统信息、提交学位论文:11月1日-10日

二、学院审核及学术不端检测、确定评阅名单:11月11日-17日

三、导师录入学术评语:学生提交确认后-答辩前

四、学位论文评阅:11月18日-12月24日

五、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12月底-1月底

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2026年3月2日-6日

七、2026年3月6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毕业、授学位名单

八、学校审核并公示、制作双证并发放

四、其他事项

 1、原则上研究所仅安排省专项合培生答辩事宜,其他合培生须返校参加学籍高校组织的答辩。

2、学位申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学位申请者及研究生导师重视学位申请工作,务必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高青青

电话:0574-86699611

邮箱:gaoqq@nimte.ac.cn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拟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