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
导师遴选及2026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并确保我所研究生招生导师信息准确性和2026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备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科材字〔2025〕22号,附件1)以及国科大《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导师遴选及2026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现将我所202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导师遴选及2026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导师遴选及年度招生资格审核的范围
2025年申请宁波材料所研究生专职导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导师遴选。
2026年度计划招生和培养的导师须进行招生导师资格备案。含全体在岗专职博士生导师、在岗专职硕士生导师。
二、工作流程
(一)导师遴选流程(2025年申请专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
1. 导师维护阶段,符合导师资格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教师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教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第三章第一节。新遴选导师资格申请可与导师年度招生申请同时进行。
2. 培养单位初审,确认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
4. 学科群分会秘书处复审,提交审核报告到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 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7. 国科大聘任与备案。
(二)招生备案流程(已有导师资格,计划26年招生的导师)
1. 导师维护阶段,已有导师资格申请招生备案的导师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教师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教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第三章第一节。填报时建议同时申报学术型、专业型导师。学术型导师只能招收学术型硕士、博士,专业型导师只能招生专业型博士或专业型硕士。
2. 培养单位审核。
3. 国科大备案。
三、工作说明
1. 导师遴选坚持“ 师德为先、育人为要、择优评选、按需聘任、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的基本原则。
2. 导师资格申请人须满足《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科材字〔2025〕22号,附件1)的规定条件。
3.导师岗位实行聘任制,获得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聘期5年。期满考核通过者可以申请续聘,期满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申请年度招生的导师,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维护。培养单位对导师的招生资格进行审核,满足上岗条件的导师方具备招生资格。本次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申请需要报送国科大学科群委员会和国科大学位委员会审议,请各位老师务必重视,准确维护在研项目、近期成果、指导学生情况等信息。
4. 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必须承担在研重要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研究经费能够满足研究生科研津贴、培养费、科学研究和完成学位论文等基本需求。专职博士生导师在研且本人独立主持的科研项目(不含所内科研或所内人才项目)总经费不低于50万元,专职硕士生导师在研且本人独立主持的科研项目(不含所内科研或所内人才项目)总经费不低于30万元;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5. 只有参加且通过2024年宁波材料所导师重新聘任的导师,以及参加2025年专职导师资格申请并后续通过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人员,方可单独申请2026年招生资格备案。
6. 学生的第一导师必须是在教师系统中进行了年度招生备案的导师。
7. 专职导师指导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宁波材料所规定的上限数,(每位专职博士生导师以第一导师身份所指导的在学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15名,每位专职硕士生导师以第一导师身份所指导的在学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10名),否则无法提交招生申请。
8. 申请2026年度国科大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需为研究员、教授、正高工等正高四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为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的项目研究员,或为团队负责人。
9.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导师一般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不再招收新生。截止到2025年6月1日,超过57周岁仍有招生需求的导师,需填写《宁波材料所满57周岁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5),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经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后方可招生。附件5电子版请于5月27日(周二)17:30前提交至邮箱(linshijia@nimte.ac.cn)。
原则上在岗专职硕士研究生导师超过57周岁不再接受招生资格认定申请;原则上在岗专职博士研究生导师超过62周岁不再接受招生资格认定申请;原则上院内兼职研究生导师超过60岁不再接受招生资格认定申请(全职在所工作,可适当延长)。
10.本次国科大导师聘任工作及上岗招生资格要求适用于国科大学籍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指导工作。研究所其他联培高校的导师资格遴选工作按照学籍高校要求执行。
四、系统操作说明
1. 流程及系统操作说明具体见附件2。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
2. 新遴选的导师须签署导师承诺书,培养单位审核。导师需要先下载承诺书并签字扫描回传至系统,回传后才能提交资格申请表。培养单位审核承诺书,审核导师资格,填写所级学位会审批意见后,才能提交至学科群。培养单位承诺书审核路径:教师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承诺书查询-通过/退回。
3. 导师维护基本信息。科研成果部分,只需提供科研成果代表作,代表作可以从“慧科研”平台认领,也可以手动输入。研究所教育干部具有修改教师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档案单位信息的权限,可协助导师维护。维护路径:教师系统-导师管理-导师信息维护-基本信息维护。
4. 培养单位维护和审核导师基本信息。“入选人才项目”及“入选年份”由教育管理干部维护(导师本人不可维护),入选年份要与官方发布的入选年度一致。维护路径:教师系统-导师管理-导师信息维护-基本信息维护-入选人才项目-增加,或教师系统-信息维护-教师系统录入人员-编辑-入选人才项目-增加。
5. 培养单位维护导师人事变动情况,包括退休、调离、已故、转岗、师德师风问题等取消导师资格的情况。调离人员名下有尚未毕业研究生的,可为其配备本单位的其他导师作为第二导师,继续指导研究生,也可将其研究生转给其他已做招生备案的在岗导师。导师状态维护后,导师个人主页会自动从学校和学院的网站删除。维护路径:教师系统-信息维护-教师系统录入人员-离退休/已故/调离/转岗/师德师风。
6. 培养单位通过系统导出《**单位**年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和《**单位**年度招生导师申请汇总表》。路径:教师系统-导师管理-待审核导师导出/撤回-导出《**单位**年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教师系统-导师管理-待审核招生导师导出-导出《**单位**年度招生导师申请汇总表》。
7. 培养单位在系统中上传本单位的导师管理文件和导师遴选情况报告书(模版见附件2,或在系统中下载)签字盖章版。路径:教师系统-导师管理-管理办法及遴选报告书上传。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导师遴选系统5月21日开放填报。请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含2025年度新增列导师申请人)务必于2025年5月27日12:00前完成2026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截止日期后国科大SEP教师系统将自动关闭,研究所没有权限开放,请各位导师在截止时间内务必完成导师信息维护,以免影响后续招生。
未进行备案的导师,将不能进入下一年度研究生的正常招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招生资格信息备案工作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本人下一年度导师招生资格。
2、研究生处初审。研究生处按照《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科材字〔2025〕22号,附件1),在6月2日前核查在岗导师本人在研经费情况,并结合《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第四十二条“导师负面清单”,核查相关导师研究生指导研究生情况后,最终形成2026年宁波材料所专职导师招生上岗名单,并在6月3日前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备案和审核。
3、国科大审核和备案。
以上安排,特此通知。请各课题组研究生工作联系人协助做好本通知的转告、转发工作。在此期间如有其它不明确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上级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教师管理系统填报
联系人:国科大网络中心
联系方式: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8256622
2. 科研成果管理与认领平台慧科研
联系人:国科大信息技术中心
联系方式:010-88256622,service@ucas.edu.cn
联系人:文献情报中心“慧科研”平台张彧老师
联系方式:010-82628382,zhangyu@mail.las.ac.cn
3. 研究生处
联系人:林诗佳 陈益林
联系电话:0574-7911122
邮箱:linshijia@nimte.ac.cn;chenyl@nimte.ac.cn
七、附件
附件1: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
附件2:教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附件3:慧科研成果认领操作手册
附件4:宁波材料所学位培养点一览表
附件5:宁波材料所满57周岁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1: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pdf
附件3:慧科研成果认领操作手册(2025).docx.docx
附件5 -宁波材料所所满57周岁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研究生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