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培生招生
                    关于上海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14年对外联合招收培养硕士生相关事宜通知
                 
                 
                         日期:2014-03-03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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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学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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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材料所对应 
            的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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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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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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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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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加工工程  | 
            
             37 
             | 
            
             共计60人 
            接收调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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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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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有机化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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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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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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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科技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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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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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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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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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剂考生请联系材料所研究生部杨方老师:0574-87911122,yangfang@nimte.ac.cn
二、培养方式
1、上海大学/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生学费缴纳按照上海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合培生的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上海大学主要负责,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配合管理。即第一学年主要在上海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而后由上海大学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组织论文答辩,由上海大学负责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
3、合培生在学期间享受所在方的相关研究生待遇,即硕士生第一学年享受上海大学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进入二三年级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进行论文工作时,享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与材料所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入住所内研究生公寓)。
4、合培生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及研究所各指派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合培生学习和论文工作,科研阶段主要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负责指导。导师的选择在复试时进行,考生不必提前联系导师。
三、联系方式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杨 方   戴高乐
电 话:0574-87911122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海阳
电 话:021-66133763
邮 箱:yhyangsh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