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1-23

所属各科研部门:

根据往年合培高校学位申请时间流程,现将2025年夏季拟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3月10日-3月21日

若各合培高校学位办有后续通知要求,则依据合培高校学位办最新规定补充执行。

二、预答辩学生

学籍为以下高校的2025届预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纳米学院、太原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沈阳化工大学。

三、预答辩工作要求

1、预答辩前学生须准备材料

  1. 纸质版学位论文(不限制封皮及胶装要求)
  2. 预答辩PPT
  3. 预答辩表决票(附件9)
  4. 各高校预答辩材料(附件2-7)

宁波大学:学位申请书-预答辩(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3)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表、材料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表(附件4)
                 理学院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表(附件4)

昆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附件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纳米学院:预答辩审核表(附件6)

太原科技大学:预答辩情况决议书(附件7)

河北科技大学:预答辩情况决议书(附件7)

沈阳化工大学:预答辩审核表

附件2-7及附件9须学生本人初步填写完成后交至预答辩秘书。

2、预答辩前预答辩秘书须准备材料

  1. 学生提交的各高校预答辩材料(附件2-7)(学生本人填写后交至预答辩秘书)。
  2. 2025年夏季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日程(附件8)(由预答辩秘书交至各实验室辅导员,各实验室辅导员于预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本实验室预答辩安排的汇总情况电子稿发送至研究生处高青青邮箱:gaoqq@nimte.ac.cn)。
  3. 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附件9)(由学生本人填写信息后交由预答辩秘书汇总打印,并于预答辩前3天到研究生处盖章,表决票盖章后方可有效)。

3、预答辩委员会

预答辩秘书须由所在科研部门指定1名本学科领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相关人员担任。

硕士生预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及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至少来自相关学科2个及以上不同课题组),若预答辩人导师作为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4人组成。各答辩单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预答辩委员会是否聘请所外专家。硕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少于25分钟。

4、结果处理

预答辩不通过者需按照预答辩评定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6个月内不得申请答辩。

5、须提交材料

(1)预答辩前须提交材料

各实验室辅导员于预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组织并确定本实验室毕业生的预答辩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并按照模板《2025年夏季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日程》(附件8),将预答辩安排的汇总情况发至研究生处高青青邮箱:gaoqq@nimte.ac.cn,邮件主题:预答辩工作日程,附件命名:预答辩工作日程-实验室名称。

各预答辩委员会请自行于预答辩前3日在各楼宇张贴公告。

(2)预答辩后须提交材料

  1. 各高校预答辩材料(附件2-7)
  2. 预答辩表决票(附件9)

请各实验室辅导员于3月26日前将附件2-7、附件9纸质版送至阅微楼511(研究生处)高青青处。

四、其他事项

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将在合培高校发布相关文件后另行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安排按照高校已发布的通知执行。

研究所仅安排省专项合培生(含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正式答辩事宜,其他合培生的正式答辩须返校参加学籍高校组织的答辩。

 

 

联系人:高青青

电话:0574-86699611

邮箱:gaoqq@nimte.ac.cn

 

 

2025年夏季申请学位合培生预答辩通知附件.rar

 

 

 

 

 

研究生处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