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要求,以及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为更好地完成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名额
我院第二批名额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4名。
二、评定办法
具体评选资格、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参照学院今年9月14日《关于做好2024年科教融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学院拟推荐获评第一批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评选结果有效,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即日起,请满足申请条件的候选人在宁大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交至阅微楼509-5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助理辅导员邮箱:fuman@nimte.ac.cn,相关材料命名为专业-姓名-文件名,如 材化-XXX-评审材料。
(1)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横向打印)
(2)参照《附件2-评审材料制作模板》,制作个人评审材料
(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截止时间:电子版材料截止11月1日(周五)13:00前,纸质材料截止11月4日(周一)9:00前。
注:逾期视为放弃评选,不再接受任何申报人的材料申报。第一轮参评答辩未获评的同学,自动纳入第二轮报名名单,可不重复提交。
2、答辩评审:学院预计将于11月5日(周二)召开研究生奖学金答辩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现场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打分,最终产生推荐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答辩说明
答辩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形式:5min PPT汇报+3-5min提问。
答辩内容:研究生期间的个人科研情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等,请主要围绕个人科研工作展开。
2、获评依据
最终获奖人选由评审专家依据申报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统筹名额,综合考虑专业及方向差异,最终产生推荐名单。
3、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研究生处 张楠
联系电话:0574-87606082
科教融合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科教融合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电子)-横向打印.xlsx
附件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电子).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