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十佳研究生”、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9

       为做好2024年科教融合学院“十佳研究生”、“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的评选工作,科教融合学院现将启动相关奖学金申报程序。

一、十佳研究生

(一)评选人数

       全校评选10人,学院可推荐1人参评。

(二)参评对象

       宁波大学2024届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品德修为较高,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自身本领过硬,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  

       3.事迹突出,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4月2日(周二)前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候选人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十佳研究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填写格式务必规范。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填写模板:宁波大学“十佳研究生”推荐申报表(模板))、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读研期间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个人高清生活照3张(人像清晰,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2. 学院评审(4月9日(周二)前)

(1)材料初筛

       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申请情况,推荐人员参加答辩。

(2)现场答辩

       通过初筛的候选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答辩,展示个人事迹风采。

(3)推荐流程

       学院自主选拔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研究生,限推荐1人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内公示后,报送研工部参加校级评审。

(4)材料报送

       候选人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十佳研究生,规范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后系统提交,逾期未审核,视为无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审(4月下旬)

       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对申报材料复核并组织终评。终评采用“人物介绍+风采展示”的形式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流程:

       (1)参评研究生可采用本人或他人协助展示事迹风采,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准备1分钟个人视频介绍(视频拍摄要求:形式不限,横向录制,光线充足、画面明亮,无背景杂音,人像人声清晰可辨,分辨率在720p以上)。

       (2)评审委员会结合候选人申报材料和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产生10名获奖学生。

4.公示发文(5月上旬)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5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评宁波大学“十佳研究生”荣誉的同学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深入挖掘获奖研究生先进事迹,开展系列宣传。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一)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1. 评选人数

       学院可推荐1项成果。

2. 申请资格

       学院推荐的科研成果需符合评奖年度的“卓创”研究生科研奖励成果库评定范围。成果取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正式刊发和收录证明时间为准用稿通知和无索引收录证明的不予认定。

3. 个人申请

       系统提交3月29日(周五)前: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联系所内导师完成系统审核,导师需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研工评审模块进行审核。学生申报及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报送材料4月2日(周二)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科研成果-学生申请-候选人介绍模板》发到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5.学院评审(4月9日(周二)前)

(1)材料初筛

       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申请情况,推荐人员参加答辩。

(2)现场答辩

       通过初筛的候选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答辩。

(3)推荐流程

       学院推荐1项科研成果参评,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内公示后,报送研工部。

(二)“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

       “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是宁波大学研究科研成果奖的最高奖项,每年评定不超过10人,评定名额原则上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人,医学部研究生不少于1人,每人奖金3万元,获奖者授予年度研究生“科研之星”荣誉称号。

1. 评选人数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拟推荐1-2人,全校评定不超过10人。

2. 申请资格

       “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申报人应为2024年在籍研究生。

       所评“学术成果”必须是在宁波大学就读研究生同一学历期间(由研究生入学当年的9月1日截至当年度“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评奖通知发布前)发表的科研成果。

3. 个人申请

       系统提交3月29日(周五)前: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联系所内导师完成系统审核,导师需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研工评审模块进行审核。学生申报及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报送材料4月2日(周二)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科研成果-学生申请-候选人介绍模板》发到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4. 学院评审(4月9日(周二)前)

(1)材料初筛

       对所有参评者按照宁波大学“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成果定量计分标准进行计分核算,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学院评审

       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内公示后,报送研工部进行计分核算是否进入终评。

三、补充说明

       实际答辩人数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由于可上报推荐名额较少,“十佳研究生”、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和“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的评选和推荐将统一组织。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574-87606082

       联系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十佳研究生”推荐申报表(模板).doc

附件2:“十佳研究生”事迹介绍参考案例.docx

附件3:科研成果-学生申请-候选人介绍模板.doc

附件4:宁波大学“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评选实施细则.docx

 

科教融合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