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属各部门:
现将2024年夏季毕业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纳米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预答辩时间
3月12日-3月20日
二、 预答辩工作要求
1、 学生材料:
(1)纸质版学位论文
(2)预答辩PPT
(3)其他材料:
- 宁波大学:学位申请书-预答辩
- 浙江工业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评分表;理学院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表
-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申请书-预答辩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纳米学院:预答辩审核表
2、 预答辩秘书材料:
(1)预答辩秘书备案表
(2)预答辩表决票
(学生本人填写后交至预答辩秘书汇总打印,提前3天到研究生处盖章)
预答辩秘书由所在科研部门指定1名本学科领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相关人员担任,请各部门确认预答辩秘书,并请各位预答辩秘书填写《预答辩秘书备案表》(已经填报过的老师不必重复填报)于3月10日前发送至研究生处忻唯邮箱:xinwei@nimte.ac.cn。
3、 预答辩委员会:
硕士生预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及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至少来自相关学科2个及以上不同课题组),若预答辩人导师作为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4人组成。硕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少于40分钟。
4、 结果处理:
预答辩不通过者需按照预答辩评定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6个月内不得申请答辩。各答辩单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预答辩委员会是否聘请所外专家。
请各部门辅导员于3月10日前组织并确定本部门毕业生的预答辩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并按照模板《2024年夏季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日程》将预答辩安排的汇总情况发至研究生处忻唯邮箱:xinwei@nimte.ac.cn;各预答辩委员会请自行于预答辩前3日在各楼宇张贴公告。
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将在合培高校发布相关文件后另行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毕业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纳米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2024年夏季(预)毕业学生名单-宁大浙工大上大昆工中科大纳米学院合培生.xlsx
附件11-2024年夏季毕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日程.xls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