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对外联合招收培养硕士生相关事宜通知
日期:2013-03-06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上海大学招生专业
与材料所对应
的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备 注
物理学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加工工程
33
共计60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有机化学
17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0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控制科学与工程
二、培养方式
1、上海大学/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生为全日制公费研究生,不需缴纳学费。
2、合培生的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上海大学主要负责,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配合管理。即第一学年主要在上海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而后由上海大学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组织论文答辩,由上海大学负责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
3、合培生在学期间享受所在方的相关研究生待遇,即硕士生第一学年享受上海大学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进入二三年级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进行论文工作时,享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与材料所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入住所内研究生公寓)。
4、合培生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及研究所各指派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合培生学习和论文工作,科研阶段主要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负责指导。导师的选择在复试时进行,考生不必提前联系导师。
三、联系方式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杨 方 柳爱平
电 话:0574-87911122 86685287
邮 箱:yangfang@nimte.ac.cn  hr@nimte.ac.cn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彬  闫永生
电 话:021—66135086 6613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