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所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2-14
所内各科研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2〕168号)文件精神,并经请示所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我所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组织
1、成立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崔 平
副主任委员:严 庆、王蔚国
      员:
何天白、戴 宁、李润伟、朱 锦、许高杰、闫阿儒、宋振纶汪爱英、韩伟强、张文武、陈友汜
柳爱平、研究生会主席(动态人选1人)、研究生会学术委员会主席(动态人选1人)
2、成立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柳爱平
成员:黄 伟、陈益林、杨 方、王建新、翟文涛、曾乐勇李红周、杨 巍
张秋菊、王雪飞、满其奎
二、评选名额
博士生3名,硕士生3名。
三、奖励额度
博士生奖励3万元/人;硕士生奖励2万元/人。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所内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评选范围
1、学籍在所内的在册研究生,且已获得2011-2012学年中科院大学优秀学生称号者为本次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
2、已毕业离所的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不再参与评选;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与评选;合培生、课题生不参与本所的评选。
六、评选流程
1、请有资格参与评优的候选人于12月19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经导师及事业部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报告,其中包括本人入学以来的德育表现、工作进展、在学成果及科研设想。报告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研究生部根据候选人提交的报告,组织评审工作小组成员(以各部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部管理人员和部分学生会成员为主)进行必要的资格和形式初审,并提出提交所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名单。
3、所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的初审结果,以及提供的相关候选人材料,进行不记名投票评选,按照得票数顺序,确定获奖人员公示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报主管所领导审核,报中科院大学审批。
七、时间进程
1、12月14日-19日宣传动员和组织候选人提交申请材料;
2、12月20日-21日工作小组汇总初审候选人材料,并提出提交所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名单及选票;
3、12月24-25日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投票评选;
4、12月26-30日公示投票评选名单;
5、12月30日报主管所领导审核,并正式上报中科院大学审批。
八、其它事项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资格:
1)2012年违反所纪所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2、请各科研部门接此通知后,由辅导员将相关文件精神和评选工作安排传达到全体研究生,并配合部门领导做好相关的推荐评选工作。
3、候选人属于2012级硕博连读生者,或者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且考取为所内2012年博士生者,均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请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办理相关事宜。
联系人:黄伟、柳爱平,所内电话:8122、5287
                           
研究生部
                           2012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