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日期:2023-08-09

       2023年7月22日,研究生处对研究生宿舍进行了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安全用电和违规电器使用情况,并结合物业高温假期间宿舍安全巡查情况,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一、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材料学院597间宿舍,其中结果为优秀403间,良好128间,合格60间,不合格6间。

二、情况通报

       1、以下4间宿舍在宿舍内饲养宠物:M606吴嘉炜、S715方志婷、S721庄妍、张莉萍、S747蔡丽娟饲养宠物猫。请自行处理,不再饲养。

       2、以下1间宿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N522丁英杰使用明火蚊香,且放置在桌面上。请自行处理,不再使用。

       3、以下6间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S225、W306、S310、N501、N508、N522,予以批评教育,须提交书面检讨(导师签字)。

       请相关宿舍参考优秀宿舍情况,认真整改,提升宿舍卫生环境,减少安全隐患。限8月14日(周一)前整改完毕,8月15日(周二)将进行二次检查,过期未整改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科材字〔2021〕57号)、《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发放细则》(科材字〔2020〕7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以上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对有违纪行为的同学扣除其当月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课题生扣除同等金额),同时取消2023-2024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请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自觉遵守研究生公寓的相关管理规定。

特别提醒:

       1、  学生宿舍是公共宿舍,每位入住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宿舍卫生及安全,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研究所的安全卫生检查。

       2、  对于存在的问题,请对照优秀宿舍及时整改。

       3、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电煮锅、电火锅、“热得快”、微波炉、电饭煲、咖啡机等。寝室内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其他电器(电脑、吹风机除外)。严禁将电器靠近枕头、被褥、衣物、蚊帐、纸张等易燃物。此外,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冰箱、洗衣机。

       4、  离开宿舍请随手关灯,切断电源。

       5、  严禁使用功率转换器以及私拉电线。

       6、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堵塞烟雾报警器。

       7、  严禁随意更换或损坏宿舍家具。

       8、  严禁在宿舍私养宠物。

       9、  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

       10、严禁进入异性楼层或异性宿舍。

       11、避免在休息时间使用公用电器(如吹风机、洗衣机等)、运动器材,以免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其他人正常休息。

       研究生处后续将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希望同学们遵守宿舍规范,注意宿舍卫生,保障宿舍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以下是宿舍存在的部分共性问题和优秀宿舍参考:

三、存在问题

四、部分优秀宿舍展示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