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硕士招生
宁波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12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生复试通知
日期:2012-04-01
一、报到时间
2012年4月9日(周一),请勿提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
乘车方式:①宁波火车东站,乘坐18或541路公交车到宁波大学下车,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学生村),马路对面即是;②汽车南站,乘坐501路公交车到宁波大学下车,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学生村),马路对面即是;③乘出租车全程约需30-35元;④宁波客运中心站:乘坐523或501路公交车到路林市场,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学生村),马路对面即是。
三、复试分数线
划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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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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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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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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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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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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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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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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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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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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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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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线
(A类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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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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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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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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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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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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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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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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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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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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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宁波材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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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校
联合招收培养 |
理科/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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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态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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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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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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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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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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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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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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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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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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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日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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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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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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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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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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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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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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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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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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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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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方
蓝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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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材料,领取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安排食宿。下午16:30考生在B305会议室集中布置考试事宜。有关表格于离所前交研究生部杨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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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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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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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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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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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伟
陈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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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准时在A楼前等候上车统一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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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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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事业部(所)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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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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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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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9:55在B305会议室集合,各事业部(所)介绍学科布局、科研进展导师队伍以及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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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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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
报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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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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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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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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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5
B307
A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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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方
黄 伟
陈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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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候考区:B3会客室
(蓝小琴负责侯考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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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内容
A、综合素质考核。考生作5分钟自我报告,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大学及工作期间主要课程学习情况,参加课程实验、科研工作情况、本科阶段的主要体会及录取后的学习工作思路。
B、业务能力面试。复试小组进行专业课和非专业课等方面知识的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由考生以抽签答题形式进行,在此基础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课和非专业课方面不少于3个问题的考核。其中参加材料组和化学组的考生可以抽签选择物理或化学2道试题(也可物理、化学各抽1道题)作为专业课复试内容;参加机控组的考生可以抽签选择机控或物理2道试题(也可机控、物理各抽1道题)作为专业课复试内容。
C、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翻译、阅读和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D、所有考生抽签回答问题在规定的抽签试题中,如果考生对所抽试题有疑惑,允许有1次换题回答问题的机会。
E、身体健康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3、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100分满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分项成绩的划分:综合素质考核20%,业务能力面试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
五、招生专业与录取名额
联合培养录取专业
(学术型、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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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所对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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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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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参加
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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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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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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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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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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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所属各研究方向
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
新能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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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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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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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态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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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磁性材料与应用技术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
燃料电池技术
新能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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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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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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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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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驱动及精密机械
复合材料的工艺与装备设计制造
智能制造技术
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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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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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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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报志愿
参加本次复试的宁波大学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后其学籍单位不变;一志愿报考其他高校的调剂考生,通过复试并确认调剂为合培生者,其学籍单位为宁波大学,报考专业按照合培生的招生专业予以确认;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的考生,通过复试并确认调剂为合培生者,其学籍单位为宁波大学,报考专业按照合培生的招生专业予以确认。所有合培生均须签订合培生录取协议。
七、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体检、政审以及本人志愿和专业需求情况,实行双向选择、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八、材料审核
1、考生来所报到时须提交:
①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②《宁波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2012年招收合培硕士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A4纸正反面打印,见附件1,请勿更改版面格式);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须本学期注册有效);
④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
⑥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或考试证明;
⑦政审材料(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学院)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见附件2);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⑨其他能证明个人科研成绩或潜能的材料。
2、考生来所报到时须填写《硕士生报考志愿表》。
九、其它事项
1、本次复试按照现有招生名额1:1.5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到研究生部报到,报考材料未交全者,须在报到时补交相应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材料不全、信息虚假或与原单位纠纷等原因造成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复试考生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以及考试科目情况,于4月4日下午17:30前以邮件方式正式告知是否来所复试。一志愿非我所的调剂考生须标明调剂专业并根据自身专业背景确认所要参加的复试组:原则上报考材料方向、凝聚态物理专业的考生参加材料组的复试;报考化学方向、物理化学专业的考生参加化学组复试;报考机械工程专业的考生参加机械控制组复试。
4、每位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业务能力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综合时间为15--20分钟。
5、联合培养硕士生学籍所在单位为宁波大学,其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宁波大学负责,我所配合管理。本类学生第1学年主要在相关高校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享受相关高校在学研究生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第2、3学年主要在我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享受我所在学研究生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
6、通过复试及本人同意录取为联合培养的考生,将由宁波大学统一组织考生办理调剂录取相关手续。
7、复试期间为考生免费提供住宿,免费安排入学体检,凭票按火车(汽车)硬座标准报销单程路费(如因个人和学校缘故,放弃我所录取机会,则不予报销单程车费)。
8、参加我所第一批复试过线考生,因名额有限未能进入第一批录取名单,如本人愿意可直接转为本批次录取的合培硕士生,无须参加二次复试。
9、我所将通过所网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向考生通报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0、复试期间的考务车辆保障和后勤保障工作请综合办公室、物业部门协助安排。
11、凡是对上述安排不认可者,或者不能按时报到者,或者报到时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放弃复试。
十、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
职能部门: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邮 编:315211
联 系 人:单佳平、刘彬彬 电 话:0574-87609136、87600226
网 址:http//graduate.nbu.edu.cn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职能部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 邮 编:315201
联 系 人:柳爱平、杨 方 电 话:0574-87911122
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574-87912632、86685287 传 真:0574-87910728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