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签约、派遣数据填报说明
日期:2023-01-17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毕业生签约数据日报、周报、月报的要求,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收到用人单位offer)的学生都需要登录填报签约数据。

1、学生范围:所有预计下一年度毕业的在校生。

2、填报时间:收到用人单位offer、领取三方协议时填报。

3、定向生按照定向招生协议派遣回定向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派遣回协议省教育厅。

说明:

1、学生只是在签约时选择“提交签约数据”、到需要派遣时再选择“提交派遣数据”。签约数据用于上报教育部实时统计毕业生签约率,派遣数据用于派发档案。

2、学生填报提交的签约数据就是将来的派遣数据,学生只需填报一次,提交签约数据后到派遣时签约单位或签约数据如果没有变化、修改,可以在需要派遣时(春季毕业生1月开始派遣、夏季毕业生6月底开始派遣)直接选择“提交派遣数据”、研究所审核后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审核修改后上报北京市教委。

3、如果提交签约数据后变更就业单位或需要修改数据信息的,在选择提交派遣数据之前学生可以自己修改、重新提交。

4、学生签约时先提交“签约数据”,培养单位角色在“签约数据”内审核、提交毕业生签约数据,就业指导中心提取后导入教育部平台;用于统计签约率。

5、派遣流程:学生在做完毕业生电子注册需要派遣时,再登录系统,选择“提交派遣数据”,培养单位角色到“派遣数据维护”内审核、提交数据提交给就业指导中心,中心提取后上报北京市教委,用于派遣。

 

毕业生必须知道的几个重要概念:

所有涉及户档转移的毕业生,都需联系用人单位或其他户档接收部门,确认报到证信息、户档信息、单位信息等相关内容,然后在学籍管理系统/毕业生基本信息表内提交相关信息。

一、关于报到证:

2023年1月1日前,报到证是毕业生离校(所)时办理户档转移的凭证。教育部2022年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起,取消发放就业报到证!北京市教委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包括2023届毕业生新打和往届生改派手续,有关档案转递等要求正等待上级文件。2023届春季毕业生不再发放报到证,上级文件出台前的档案转递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目前正常办理,暂不取消,如果有变动另行通知。

教育部虽然取消报到证了,但是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转迁还是需要准确的派遣信息,因此,凡是入学时档案迁入学校的同学在毕业时仍然需要登录国科大就业系统填报就业派遣数据,毕业生务必准确填写报到证签发类别及报到证抬头、地址等信息,以免影响准确转迁户档。就业系统内仍保留与报到证有关的词汇。

报到证签发类别说明:

1.如果办理去往用人单位的报到证,选择“去就业地报到”;非京生源进京工作,非沪生源进沪工作,毕业生拿到落户接收函、公务员录用通知、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等材料后才可以提交派遣数据“去就业地报到”。

2.如果办理回生源地的报到证,选择“回生源地报到”,报到证一般是去往生源地人才中心或者人社局等,务必与当地相关部门核实后填写。

3.如果办理去往户档托管地的报到证,选择“去代理/托管地报到”,报到证信息联系托管单位核实。

二、关于单位信息:

毕业去向为“就业”的同学,就业分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就业、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回原单位就业等类型,请务必准确填写单位信息,如“单位性质”、“单位行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需与用人单位核实后准确填报系统,填报不准确将影响后续办理报到证手续。“单位隶属”一般填写单位所在省份。

(一)毕业去向填报

毕业去向说明:

1、毕业去向名称解释:

毕业去向主要是指毕业生的就业状态,主要分为就业、升学、未就业三大类。其中就有包含协议和合同就业(如签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业、应聘科研助理、应征义务兵、参加基础项目等)、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如自由职业等);升学包含国内升学(如专升本、第二学位、研究生)和出国出境深造;未就业包含暂不就业和待就业。

2、毕业去向几种形式分类选择说明:

目前的系统中毕业去向含签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博后入站等。

其中硕士毕业又考取博士的同学选择“研究生”;“博士后”入站方式科研助理选择“博士后入站”。

3、就业:分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就业、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回原单位就业等类型。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1)与就业单位签订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2)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录用接收函;(3)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4)医学规培生;(5)国际组织任职;(6)出国、出境就业等。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就业:指被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聘用作为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包含以下两种情况:(1)科研助理、管理助理(2)博士后入站。

4)应征义务兵:应征义务兵。

5)国家基层项目:(1)特岗教师(2)三支一扶(3)西部计划。

6)地方基层项目:(1)特岗教师(2)选调生(3)农技特岗(4)乡村医生(5)乡村教师(6)其它。

7)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

8)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

9)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

10)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11)升学:分为升学、出国出境两种类型。

(1)升学:升学分为(1)研究生(2)第二学士学位(3)专科升普通本科,升学的毕业生户档转到录取院校,户档信息可咨询录取的学校或者院系。

(2)出国出境: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户档需要转回生源地或者其他托管地。

出国处境“具体落实单位基本情况”部分单位名称填国外留学或工作单位名称+所在国家名称,其他信息都填二分单位相关信息。

12)待就业拟升学:分为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三种类型。

13)毕业去向更改/违约

若不变更单位,只修改部分信息,可在就业指导中心提取数据之前联系所在研究所或院系退回修改,可在个人页面查看进度。

原则上不可违约,若由于特殊原因更换用人单位,需先征得单位和所在研究所或院系同意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才可申请办理解约手续。之后再提交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受函和更改毕业去向申请表(一式两份,所在研究所或院系签章),材料提交齐全后约一周可以向研究所或院系申请新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