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专题讲座的通知
日期:2008-05-29
 
根据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结合我所研究生教育实际,计划于2007年夏季在所内开设《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教师。现任研究员职务的研究生导师,拟作为本次专业学位课程专题讲座的主要授课人员。
 
二、授课内容。按照所内现行的5个学科领域,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本人近年来在国内外的工作背景,着重介绍所在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发展趋势,理论基础,以及近阶段的工作计划。
 
三、授课准备。11月份提出授课题目;12-1月份提出授课提纲;2-6月份备课;7-8月份正式开课。
 
四、教务安排:
1、每位授课教师可安排2-4课时的专题讲座;
2、在学研究生听完全部讲座后,参加课程考试,考试通过记相应的学分;
3、在职员工参加听课,列入员工在岗培训范围。
以上事项,请各位具备研究员职务的导师,按照时间进程早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