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8

所属各科研部门:

      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21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博士生4名,硕士生4名。

二、奖励额度

      博士生奖励3万元/人;硕士生奖励2万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已获得较好的科研成果。

四、评选范围

      1、学籍在国科大的在册研究生,且在学期间获得过中科院大学优秀学生称号者。

      2、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3、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时,相关成果及荣誉,不得重复使用。

      4、硕博连读生博士第一年按照硕士参评,第二年起按照博士生参评。

五、评选流程

      1、网上申请:请满足申请条件的的候选人于113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同时请申请人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2、提交材料:请满足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于11月3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须提交):纸质版表格提交至吕笑天老师处,电子版表格请发送至lvxiaotian@nimte.ac.cn(邮件名称请注明:博士/硕士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_申请人姓名,附件1的成果统计部分请严格按照模板信息填写提交

      1)经导师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的《申报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报名及评审表》(详见附件1)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直接从sep系统导出),包括本人入学以来的所获荣誉与奖项、课程成绩、德育情况、学术交流及科研成果。另外须附佐证材料。其中所获荣誉与奖项是指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省、宁波市及宁波材料所所授予的荣誉与奖项;德育情况包括组织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研究所、研究生处、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及各类学术报告;科研成果包括发表文章、申请专利及相关实验流程报告等。

      3、研究生处汇总申请材料,并组织材料的初审。

      4、初审通过的候选人,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复评。候选人须向复评工作小组做8分钟的PPT报告,汇报内容为科研进展、学术交流及科研成果等。根据复评结果,确认终评名单。

      评审工作小组由所内各科研部门导师代表组成。进入终评名单的候选人的数量原则上为奖学金名额的1.25倍,即硕士生5名,博士生5名。

      5、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复评工作小组提交的终评名单,以及相关候选人材料,进行不记名投票评选,按照票数顺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主管所领导审核,并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批。

六、时间进程

      1、10月28日-11月3日,宣传动员和组织候选人提交申请材料;

      2、11月4日-11月9日,研究生处汇总候选人材料,组织复评,确定终评名单;

      3、11月10日-11月11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投票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4、11月12日-11月14日,公示获奖名单;

      5、11月15日,报主管所领导审核,并正式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批。

七、其它事项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资格: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所内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因无故未按时假期后签到等纪律问题受到通报批评者;

      6)学年内两次卫生检查结果为合格及以下(75分及以下)者。

      2、请各科研部门接此通知后,由辅导员将相关文件精神和评选工作安排传达到全体研究生,并配合部门领导、导师做好相关的推荐评选工作。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请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

1. 2021年国家奖学金报名及审批表.xls

2.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3. 2005-2021历年获奖名单.doc

 

联系人:吕笑天、杨方

电话:0574-87606082

邮箱:lvxiaotian@nimte.ac.cn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