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所属各科研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冠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企业冠名奖学金分为三类:(一)学术类,重点奖励科研工作勤奋、学术成果突出、学术交流积极的在学研究生;(二)公共事务类,重点奖励积极组织或参与学生公共事务、组织协调能力出色的在学研究生;(三)志愿服务类,重点奖励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为公益事务积极奉献的在学研究生。
表1 企业冠名奖设奖情况
二、评选范围
面向全体在学在所研究生,包括国科大统招学生、高校合培生和课题生(课题生须在所从事课题6个月以上,且计划在所工作不少于12个月)。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研究所规章制度;
(2)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所内各类文体活动;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考核优良,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表现出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创新思维;
(4)申请学术类冠名奖学金,须在学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含已正式接收)1篇SCI论文或有发明专利受理或授权,或提出重要的装备设计安装或工艺流程设计方案(所有在学成果导师排名不计),所有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应为在材料所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5)已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在学期间已获得过冠名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此次冠名奖。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定资格。
(1)违反所纪所规,受到相应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因无故未按时假期后签到、宿舍卫生安全等纪律问题受到通报批评者。
四、评奖流程
- 学术类评选采用申请制:
(1)由学生根据评选通知,于5月21日16:00前向各二级所相关负责老师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须申请者本人、导师签字)、电子版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成果佐证材料。
注:科研成果统计表中所列成果须附电子版佐证材料(文章须附首页,专利须附受理/授权通知书、带有作者排序页)
(2)各二级所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投票,确定推选名单,于5月28日前将推选名单报送研究生处;
2、公共事务类评选采用推荐制:由党支部、团委、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推荐,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须申请者本人、导师签字),于5月2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3、志愿服务类采用申请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须申请者本人、导师签字),并提交佐证材料,于5月2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组织所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组织颁奖。
五、联系方式
各二级所负责老师:
材料技术所 沈文婕 B511 86686525 shenwenjie@nimte.ac.cn
新能源技术所 徐晨露 ME601 86685043 xuchenlu@nimte.ac.cn
先进制造技术所 毛佳佳 ME405 86685861 maojiajia@nimte.ac.cn
慈溪医工所 韩蔚依 3005 63875021 hanweiyi@nimte.ac.cn
研究生处联系人:
吕笑天、戴高乐
联系电话:8062、5287
邮 箱:lvxiaotian@nimte.ac.cn、daigaole@nimte.ac.cn
附件: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