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冬季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17

所属各科研部门:

       现将2020年冬季论文答辩前期准备工作和答辩工作的大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相关负责人员

论文工作

10月10日前提交论文草稿至国科大教学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系统,送导师审核

10月10日前

研究生

10月14日前导师完成审核,在国科大教学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系统确认论文送审稿

10月14日前

导师、研究生

研究生部进行论文查重

10月15日前

研究生部

毕业资格

审核

填写《文章及专利情况表》10月15日前交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

10月15日前

辅导员

论文评阅

论文正式送审(10月15日-11月12日论文送审)

  11月12日

研究生部

收集汇总评阅意见

11月12日前

研究生部

论文答辩

组建答辩委员会(硕士至少3人、博士至少5人),准备答辩材料(包括实验记录本)

11月13日前

辅导员、

研究生部

组织论文答辩,整理所有答辩材料

11月15日至

  11月30日

研究生

学位初审

审核答辩结果,对研究生学位进行初审

   12月5日

所学位评定

委员会

答辩通过后相关表格的填写及相关材料的提交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声明、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等

 12月4日前

研究生

《学位信息系统》数据确认

 12月4日前

研究生

《国科大教学业务管理平台学位信息系统》最终版学位论文上传和确认

 12月4日前

研究生

递交电子版材料(包括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

 12月4日前

研究生

离所手续

毕业研究生须提交工作学习生活照片若干张

  12月15日前

研究生

学位档案整理

  1月15日前

研究生部

办理离所和派遣手续

  1月15日前

研究生部

 

二、注意事项:

1、中国科学院大学已经试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如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撤销学生学位,暂停导师连续3年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所招生名额核减3%。请各位导师务必仔细审核学位论文,严把质量关。

2、请所有研究生务必1014前在培养业务平台上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稿,并请导师审核通过,未通过者视申请延期,放弃2020年冬季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部以网上送审稿为准进行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其中全文重复率不能超过10%,各章重复率不能超过20%,否则不予以送审。

3、送审要求:2017年起全所论文实行盲审,博士论文须送审5名正高职称专家,硕士论文须送审3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如有两人及以上评审为不合格,终止答辩申请;如有一人评审不合格,再次送审2人,如有不合格,终止答辩申请。

4、答辩要求:博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5名以上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硕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博士生和硕士生答辩安排需分开进行,其中博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硕士不少于40分钟。

5、为了便于落实各事业部论文答辩工作,请各部门辅导员为各部门答辩工作联系人。

6、毕业生论文答辩费用(含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答辩专家往返路费和住宿费)由事业部课题经费支付。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相关费用参见《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专家劳务费实施细则》。

7、有关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毕业材料清单等请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部(内线:8082)。

8、在正式答辩之前,务请各部门答辩联系人组织研究生进行预答辩,检查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准备情况;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认真准备,确保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如期进行。

 

附:

附件一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二毕业材料汇总清单

 

研究生部

20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