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属各科研部门: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促进教育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际字〔2015〕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经协商,现将2019年度DAAD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学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境外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12—22个月。
二、项目简介及录取人数
2019年度“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计划—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资助学生到德国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的有关德国高校和除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外的科研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9所高校和122个大学生团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详情请见:http://www.daad.org.cn。
三、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科院或国科大签署过院级或校级合作协议的境外单位。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系我校已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博连读或直博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得申请;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英语:雅思5.5 /托福 80及以上,
2. 德语:DSH2/德福16分/德语专业八级及以上。
(三)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在德访学期间奖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
第二年在德访学生活费(1200欧元/月)由外方负责。
五、录取、派遣和国外管理
1.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与外方共同确定录取名单后,国科大将通知有关人员办理录取手续。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在国内完成第二学年学习且已经转为博士研究生。
六、外方申请方式
2017年起国际合作培养计划—DAAD项目外方的申请方式变更为通过DAAD-Portal在线申请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DAAD-Portal在线申请系统将于2018年11月4日开放,请于12月4日前通过该系统在线申请。申请人需进入DAAD奖学金数据库(www.funding-guide.de), 通过列表筛选找到自己所要申请的奖学金项目页面(该奖学金英文名称为:CAS-DAAD-Programme / Joint Fellowship Programme for Doctoral Students of CAS),申请人可在该页面中找到DAAD- Portal在线申请门户网站的链接,首次登陆者需在该门户网站中进行注册方可进行后续的申请工作。
请按照Portal网站要求递交所有材料,DAAD申请材料清单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可上传至Portal网站“根据各国具体要求所需材料”类别中。证明、成绩单等翻译件可先在网上递交申请人自行翻译的材料,在确认获得资助后再将有公证效力的证明补交至DAAD总部。
在DAAD-Portal完成注册后,系统会生成推荐信模板,请将该模板发送给推荐人填写。填写完成的推荐信不需要在Portal中上传,只提交纸质版原件至DAAD北京代表处。
DAAD-Portal在线申请须知详见:
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promotion-und-postdoc/cas-daad-stipendienprogramm
七、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请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 《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中文,电子版(Excel格式);
2. 《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中文,纸版和电子版。导师需填写推荐意见。“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是否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联 系 人:司徒春燕
联系电话:0574-87911122
邮 箱:situchunyan@nimte.ac.cn
(二)请申请人于2018年12月4日前将DAAD项目推荐信纸版原件报送至DAAD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任婕
联系电话:010-65906656转16
邮箱:phd@daa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二座1718室,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
八、在线说明会
为帮助申请人了解相关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DAAD北京代表处和国科大国际合作处将于2018年10月17日联合举办在线说明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
附件:
研究生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