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属各科研部门: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18年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学业奖学金面向2016级、2017级、2018级缴纳学费的在学研究生;
2、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1、普通招考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第一学年不评选学业奖学金,按照13000元/人发放,第二学年起开始评选学业奖学金。
2、直博生第一、二学年不评选学业奖学金,按照13000元/人发放,第三学年起开始评选学业奖学金。
3、硕士生第一、二学年不评选学业奖学金,按照8000元/人发放,第三学年起开始评选学业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原则
1、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指标占总评选人数10%,硕士生一等奖学金指标占总评人数20%。无法取整时,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一等奖学金名额;
2、剩余奖学金名额均为二等学业奖学金;
3、奖学金额度首先保证二等学业奖学金金额(博士12500元/人,硕士7000元/人);一等学业奖学金金额按照剩余金额均分的原则确定。由于历年在学人数不同,具体奖学金金额根据国科大下发总金额和评奖人数确定。
4、各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
2016级非定向博士生(不含直博生)27人,2014级、2015级直博生12人,一等奖学金名额为4名。
2017级非定向博士生(不含直博生)29人,2016级直博生17人,一等奖学金名额为5名。
2016级硕士生29人,一等奖学金名额为6名。
四、评选流程
1、请申请人于9月29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向研究生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须经导师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电子版发送至situchunyan@nimte.ac.cn。(邮件名称请注明: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_申请人姓名)
2、研究部汇总申请材料,并组织材料的初审。
3、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报人材料,投票选出进入终评名单的候选人,入终评名单的候选人数量原则上为奖学金名额的2倍。
评审工作小组由所内各科研部门辅导员、研究生部负责人、研究生会代表组成,成员包括:杨洪新、王建强、程昱川、刘奕、吴建、李华民、沈彩、葛芳芳、陈静、马凯、邱报、戴高乐、研究生会代表等13人。
4、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初评工作小组提交的终评名单,以及提供的相关候选人材料,进行不记名投票评选,按照得票数顺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报主管所领导审核,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批。
五、时间进程
1、9月21-29日宣传动员和组织候选人提交申请材料;
2、9月30日-10月10日工作小组汇总初审候选人材料,并提出提交所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名单及选票;
3、10月11-13日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投票评选;
4、10月14-18日公示投票评选名单;
5、10月19日报主管所领导审核,并正式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批。
六、其它事项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在学期间受到过国科大或所内纪律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2、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提交申请材料,二等学业奖学金不需要申请,只待研究生部资格审核后进行发放。
3、请各科研部门接此通知后,由辅导员将相关文件精神和评选工作安排传达到全体研究生,并配合部门领导做好相关的推荐评选工作。
4、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不受限制。
附件:
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司徒春燕、戴高乐
电话:0574-87911122,86685287
邮箱:situchunyan@nimte.ac.cn;daigaole@nimte.ac.cn
研究生部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