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院属各科研部门:
根据《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章程(修订稿)》以及《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春运火车票发售安排的公告》,为便于研究生提前预定返乡车票,现将全所研究生2018年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对象
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合培生、留学生及课题研究生。
二、放假时间
不得早于2018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具体放假时间,根据各课题组实际情况由导师决定;研究生节后上班时间与所员工同步,上班时间为2月26日。
三、节后签到
为维护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请各位同学自觉休假规定。研究生部将于上班第一天上午在行北111会议室办理新学期学籍注册及报到手续,届时请全体在学研究生(包括定向生、非定向生、合培生、课题生;不包括在校集中教学的一年级新生)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部门 |
签到时间 |
1 |
表面事业部、磁材事业部 |
09:00-09:20 |
2 |
高分子事业部、稀土磁性功能材料实验室 |
09:20-09:40 |
3 |
新能源所、医工所 |
09:40-10:00 |
4 |
先进制造所、动力锂电池实验室 |
10:00-10:20 |
5 |
特纤事业部、纳米事业部 |
10:20-10:40 |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离所前,务必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并确保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安全;务必仔细检查寝室、实验室的用水用电,锁好寝室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并到公寓楼值班室登记,以便物业管理部门切断寝室电源和水源开关。
2、休假期间不回家探亲者,请到研究生部登记;春节期间坚持工作者,请务必在“所内网-实验室加班申请”栏目做好备案工作。
3、请各部门、导师充分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督促研究生安全自查,确保假期安全。外出期间不要前往危险场所或参加冒险性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注意个人人身安全、财务安全和交通安全。
4、在北京上课的2017级研究生休假事宜,按中科院大学统一规定办理。
5、所有在学研究生春节假期后没有特殊情况,务必准时返所签到;如因出差等事宜不能签到者,请事先请假告知所在部门辅导员和导师,并将《在所研究生请假表》提交至研究生部。未经准假,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将按照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人
计划内研究生、留学生—司徒春燕(8122,18201763027)
合培生、课题生--陈益林(8122,13757412051)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祝各位同学旅途顺利,新春愉快!
研究生部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