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工作
所内各科研部门:
我所2017年夏季将有56名计划内研究生(博士生36人,硕士生29人)毕业,现将其毕业论文送审、答辩等相关工作的大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工作阶段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间 |
相关负责人员 |
论文工作 |
4月10日前提交论文草稿,送导师审核;4月15日前导师完成审核,研究生将论文送审稿提交至国科大教学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系统;研究生部进行论文查重后,统一组织进行送审 |
4月15日前 |
导师、研究生、研究生部 |
毕业资格 审核 |
填写《文章及专利情况表》4月15日前交所在部门研究生辅导员 |
4月15日前 |
辅导员 |
论文评阅 |
论文正式送审(4月15-5月12日论文评审) |
5月12日 |
研究生部 |
收集汇总评阅意见 |
5月12日前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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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
组建答辩委员会,准备答辩材料(包含实验记录本) |
5月13日前 |
辅导员、研究生部 |
组织论文答辩,整理所有答辩材料 |
5月15-30日 |
答辩委员会、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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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初审 |
审核答辩结果,对研究生学位进行初审 |
6月5日 |
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
答辩通过后相关表格的填写及相关材料的提交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声明、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
6月4日前 |
研究生 |
《学位信息系统》数据确认 |
6月4日前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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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远程提交系统》论文的上传和确认 |
6月4日前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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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版(包括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6月4日前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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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所手续 |
毕业研究生须提交工作学习生活照若干张 |
6月初 |
研究生 |
学位档案整理 |
6月30日前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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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所和派遣手续 |
6月30日 |
研究生 |
二、注意事项:
1、中国科学院大学已经试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如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撤销学生学位,暂停导师连续3年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所在单位招生名额核减3%。请各位导师务必仔细审核学位论文,严把质量关。
2、请所有研究生务必4月15日前在培养业务平台上提交毕业论文送审稿,并请导师审核通过,未通过者视申请延期,放弃夏季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部以网上送审稿为准进行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其中全文重复率不能超过10%,各章重复率不能超过20%,否则不予以送审。
3、送审要求:2017年启动全所论文盲审工作,博士生送审5名正高职称专家,硕士送审3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如有两人及以上评审为不合格,终止答辩申请;如有一人评审不合格,再次送审2人,如有一人及以上评审不合格,终止答辩申请。
4、答辩要求:夏季毕业生论文答辩主要以团队为主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相近研究方向团队可联合组建答辩委员会。其中博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5名以上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硕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博士生和硕士生答辩安排需分开进行,其中博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硕士不少于40分钟。
5、为了便于落实各事业部论文答辩工作,请各部门辅导员为各部门答辩工作联系人。
6、夏季毕业生论文答辩费用(含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答辩专家往返路费和住宿费)由事业部课题经费支付。
7、有关毕业研究生论文撰写要求、毕业材料清单等请见附件。不详之处,请到研究生部咨询。
8、在正式答辩之前,务请各部门答辩联系人组织研究生进行预答辩,检查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准备情况;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认真准备,确保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如期进行。
9、有关合培生的毕业事宜另行安排。
研究生部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