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所研究生学年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6-07-22

院属各科研部门:

      根据全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定于7月22日—8月20日对在所研究生进行学年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4、2015级计划内硕士生和博士生;

      2、因故推迟毕业的7名研究生;

      3、2014、2015级合培生;

      4、2016年2月28日以前入所的课题研究生。

      二、时间地点

      1、时间:7月22日—8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科研部门在规定期限内确定,总体安排可以提前,不宜推迟)。

      2、地点:由各科研部门自定。

      三、主要任务

      通过学年考核,检查研究生一学年来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收获与进展。所在科研部门和导师依据研究生考核结果,按照助研奖酬金发放标准,提出每月发放额度,确定研究生在下一学年的奖助学金待遇。

      四、考核内容

      1、2015级硕士生(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各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学位课程学习情况(选课内容、专题讲座、学习体会及考试成绩);参与科研和文献调研情况;政治学习、德育修养和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回所后的科研工作设想。

      2、2014级硕士生、博士生,2015级博士生及2016年2月底以前到所的课题研究生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总体进展。主要考核科研进展,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科研进展主要包括实验方案和技术路线的设计及进展;阶段性实验结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会议文章、成果鉴定;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工作。

    (2)学习能力。主要包括专业课程(含专题讲座)学习与考试成绩;进行Seminar报告、参与学术讨论的主观能动性及效果;文献阅读数量、文献阅读报告以及专业外语水平;基础理论知识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思维。

    (3)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力;开展实验的组织协调能力;参与社会实践(含学术活动)及对外交流能力。

    (4)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团队意识、协同能力、顾全大局意识;组织和参与公益活动热情、能力、效果;遵守考勤纪律、遵守规章制度;勤奋与进取精神;发展潜力与心理素质。

      3、因故推迟毕业的研究生考核内容如下:

    (1)总体进展。主要考核科研进展,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科研进展主要包括实验方案和技术路线的设计及进展;阶段性实验结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会议文章、成果鉴定;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工作。

    (2)存在问题。汇报目前科研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推迟毕业的相关因素。

    (3)工作计划。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确定答辩时间,并对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五、考核方式

      1、各科研部门学年考核方式可由部门统一集中进行,或由各课题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方式,由各科研部门确定。

      2、研究生本人于考核前填写《研究生一学年考核情况登记表》,提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交所在部门研究生辅导员。

      3、各科研部门辅导员依据研究生提交的相关表格,组织研究生学年考核。

      4、研究生在填写学年考核表基础上,向所在科研部门或课题组考核小组作6-8分钟的考核报告。

      5、参照研究生的报告情况,依据研究生平时的表现情况,由考核小组按照百分制予以评分,60分及格,100分满分。

      6、部门统一考核,由各科研部门辅导员将部门统一考核情况反馈给研究生导师,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标准,确定研究生在下一学年的奖助学金待遇。课题组考核,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标准,确定研究生在下一学年的奖助学金待遇,并反馈给研究生辅导员。

      7、研究生辅导员汇总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标准,并在确定所在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将《研究生学年考核登记表》(附件一)、《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通知单》(附件二)一并送我处备案实施。

      8、研究生部负责协调和审定研究生考核情况,并将研究生各类考核登记表整理归档。

      六、考核小组

      部门考核小组由导师、科研部门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生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各课题组考核小组成员由课题组报所在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

      七、其他事项

      1、各科研部门如采取部门统一考核,一经确定考核时间地点,请事先告知研究生部。

      2、请部门考核小组针对延期毕业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统一意见,研究生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籍进行处理。

      3、请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研究生学年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检查、核对研究生填写的各类考核登记表,并经整理汇总后于8月24日前统一交研究生部。

      4、有关课题研究生的待遇按照招收课题研究生协议办理。经过考核,表现优秀的课题研究生,经所在科研部门和导师提出书面报告,由研究生部直接办理相关待遇的调整事宜。

      5、已回所41名2015级上海大学合培硕士生已完成学年考核,不再参加本次学年考核工作。

      八、联系方式

      黄  伟   huangwei@nimte.ac.cn  8122

      陈益林  chenyilin@nimte.ac.cn  8122

      以上安排,请各科研部门、导师和研究生抓紧办理。

      附件一:《研究生学年考核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通知单》

      附件三:《研究生学年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四:《各科研部门参加学年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五:《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标准》

 

 

研究生部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