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举办2018年“国科大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8-04-17

所内各科研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展示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各院所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创新创业成果,同时为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2018年9月举办2018年“国科大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无所不在的创新,改变世界的创业。

二、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打造中科院优秀创业团队与社会资本、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合作的平台,鼓励科研人员及师生抓住机遇、开拓思维、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发掘潜能,提升自身的能力,实现人生价值。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

       支持单位: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国科大全体师生、校友及中科院全体科研人员,同时欢迎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报名参加。比赛以团队形式参加,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团队(项目申报人非中科院系统)需中科院系统相关单位或人员推荐信。

五、参赛条件

       (一)大赛聚焦“互联网+”、人工智能、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与突破。

       (二)鼓励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具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及产业化前景的技术、产品、制造、服务项目参赛。

       (三)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鼓励师生联合报名。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鼓励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校友报名。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鼓励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校友报名。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五、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大赛采用分项赛加总决赛模式,分为报名、初赛、培训、决赛和总决赛五个阶段。大赛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优胜项目。

(一) 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须将以下材料:

  1. 大赛报名表(附件1)
  2. 商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
  3. 商业计划书PPT(附件3)
  4. 参赛项目原创性声明(签字扫描件,附件4)
  5. 参赛推荐信(签字扫描件,非中科院系统参赛团队提供,附件5)

       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压缩成rar或zip文件,并发至邮箱ieinfo@ucas.ac.cn。压缩文件命名规则:项目类型-项目组别-项目名称-申报人。

       报名团队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邮箱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报名项目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的参赛资格和项目计划书进行初评,遴选参加初赛的团队。

(二)初赛阶段

       初赛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立评审组,依据本次大赛评审办法对团队的答辩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初赛结果在国科大创新创业学院官网(http://sie.ucas.ac.cn)及微信公众号(sie-ucas)上进行公布,并通知进入决赛的团队。

(三)培训阶段

      经初赛筛选后,邀请入围参赛团队开展为期(1-2)天的创业培训。入围参赛团队在参加完培训后,继续打磨各自项目,并将完善后的项目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四)决赛阶段

      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评选方式。评审组根据参赛团队数量和比赛成绩产生入围总决赛项目名单,并在国科大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总决赛

      决赛团队进行项目现场路演展示,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确定本次大赛各项奖项。

表1:大赛时间节点

阶段

互联网+

人工智能

大健康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报名

4月底

6月底

6月底

6月底

6月底

初赛

5月

7月

7月

7月

7月

培训

5月

7月

7月

7月

7月

决赛

6月

8月

8月

8月

8月

总决赛

9月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大赛总决赛设项目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总奖金金额210万元人民币。

     (一)项目奖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并设优秀奖若干名。其中奖励金额如下表所示:

表2:项目奖励办法(单位:万元)

等级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一等奖

5

20

40

二等奖

3

10

20

三等奖

2

5

10

优秀奖

1

 

      (二)创意组优秀指导教师奖。大赛创意组前三等奖项目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其中奖励金额如下表所示:

表3:指导教师奖励办法(单位:万元)

等级

创意组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三)对获奖项目予以培训、经费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的支持。

      (四)所有奖励金额均为税前,发放细则另行规定。

      (五)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筹备情况对奖励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执行方案将在决赛答辩之前最终确定,并实际执行。

七、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谭老师

      电  话:010-82680700、010-62560870

      手  机:13811311065    邮  箱:ieinfo@ucas.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100190)

 

     请有兴趣的各位老师和同学积极参赛!

     相关附件

 

 

研究生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