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毕业生数据信息核对和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1-13

各位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工作将于12月6日在宁波大学锦绣活动中心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6年计划内应届毕业研究生(详见附件1)

      二、拍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6日周日下午(14:30—15:30)

      地点:宁波大学锦绣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三、拍摄程序:

      1、拍摄时大家以专业为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摄像,并按附件名单顺序进行排队。摄像前先在签到处进行签到,并领取拍摄序号。

      2、学生须牢记拍摄序号,并在摄像时将拍摄序号报给有关负责老师及摄影师。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大家14:00到锦绣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门口候拍,请勿迟到。请勿迟到。届时请各位同学不要从学生活动中心大门进入多功能厅,直接从多功能厅外侧的两个安全出口进入。

      2、由于今年仍采用“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拍摄,对学生的整体性要求较高。为确保拍摄工作有序快速进行,务请各位同学提前到场,并按附件名单排队严禁拍摄者擅自改变拍摄顺序。

      3、参与电子拍摄时须着白色或浅色衣服,忌穿蓝色衣服。

      4、由于整个拍摄时间比较紧(每名同学拍照时间约12秒),因此在等候拍摄期间,请各位同学不要离开现场。

      5、完成现场拍摄后,请从指定的出口离开拍摄现场,不要逗留。

      6、错过拍摄的同学请自行到杭州新华分社办理拍摄手续。错过拍摄的同学,应提前自行联系以免错过拍摄时间,普通照相馆无法将图像电子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网,参考信息: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杭州)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关于个人散拍的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网站说明,联系电话0571-87056261。

      7、电子注册中,应届毕业生的基本信息采集与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直接挂钩,务请各位同学予以重视,认真校对相关信息。

      校对信息内容含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等表格中的全部内容。核对时请务必确保上述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一定要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将直接作为照片的文件名,以作相关数据的链接,务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统一为15位或18位。

      8、根据新华社浙江分社、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的《关于2005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拍摄费用每人20元。请各位同学将拍摄费用交到各科研部门联系人处,并签字确认个人信息。联系人收齐后于11月16日前交到研究生部。

      9、2016年夏季毕业的合培生和课题生,如因故不能返回学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电子信息采集,也可参加本次电子信息采集,请参加人员务必于11月15日前填写附件2,将相关信息电子稿发至chenyl@nimte.ac.cn,并于16日前将拍摄费用以及附件2的纸质稿交至相关部门联系人处。

      10、计划内统招毕业生拍照名单详见附件1。如附件1名单中之前已采集的同学,无需重复采集。

      五、各科研部门联系人:

      表面事业部:莫梦婷

      磁材事业部:潘亮、檀洪伟

      高分子事业部:邱佳

      纳米事业部:王妹

      稀土磁性功能材料实验室:李明(学号:201318017422014)

      先进制造所:陈先强

      新能源所:刘阳辉

      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曹海亮

      研究生部:陈益林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因需要在周二前把图像采集名单报宁波大学,时间紧迫,请相关同学抓紧办理,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部。

      附件:

      1、 参加电子图像采集名单

      2、宁波材料所电子信息采集名单-空表

研究生部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