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在职申请同等学力学位要求(自2017年1月起)
日期:2017-06-05

      (一)在职申请学位招生简介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在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两个专业开展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招生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即可以提出申请。

      (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①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作出一定的成绩:② 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2篇(含已接受)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论文第一单位必须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或有第一作者署名2项已受理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单位必须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论文)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标注顺序不作要求。

      (三)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①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作出一定的成绩:② 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1篇(含已接受)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或有1项第一作者署名已受理的发明专利。论文或专利的第一单位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论文)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标注顺序不作要求。

      (四)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①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② 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此外,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还需以第一作者在SCI影响因子3.0以上的国际期刊上公开发表(含已接受)研究论文一篇且第一作者所发表论文总数在三篇以上;或第一作者研究论文的SCI影响因子总计达到4.0以上;或在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含已接受)至少五篇研究论文且其中至少两篇应发表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是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申请专利第一发明人,导师署名不计在内。申请发明专利一项可相当于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取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并排名为前五名的科研成果奖励,可相当于在SCI或E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论文)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标注顺序不作要求。

      (五)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①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②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此外,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还需以第一作者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五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两篇发表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申请发明专利一项可相当于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取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并排名为前五名的科研成果奖励,可相当于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上述论文专利等成果的署名单位需包含中国科学院所属有关单位,且应为非一稿多投的研究成果。 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论文)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标注顺序不作要求。